中共宜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宜春市审计局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意见》作出解读。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审计署、省审计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宜春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动新时代宜春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宜办发〔2023〕11号)要求,结合我市内部审计实际,制定本《意见》。
问:《意见》中如何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答:内部审计作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独立客观地进行监督评价和提出建议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强化内部管理、防范控制风险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的必然要求。
问:《意见》对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有哪些要求?
答:为建立务实高效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意见》要求在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方面必须坚持做到: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计划、审计实施、结果报告、整改问责等内部审计全过程;建立完善内部审计机构,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独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和条件,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用制度明确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确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审计范围、审计组织领导、审计工作流程、职业道德规范、奖励与处罚等内容;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锻造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
问:《意见》对内部审计工作明确了哪些工作任务和重点?
答:为确保内部审计实效和质量,《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具体为:加强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深化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任期或者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绩效审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强内部控制审计。
问:《意见》对审计机关加强指导监督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见》明确了审计机关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一是加强内部审计质量管控。优化审计流程管理,强化审计项目立项、审计方案编制、审计现场实施、审计报告出具等环节的质量管控,切实防范审计风险。二是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坚持把研究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做到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有效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三是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分解形成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列明整改事项、责任主体和要求、时限等。四是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可以在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利用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果,避免重复审计;完善内部审计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贯通,形成内部监督合力。
解读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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