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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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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审计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审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秘书科联系(地址:宜阳大厦东座1527,电话:0795-3563827,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标《关于印发宜春市本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立足审计职能,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各类信息30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83条、政务动态信息19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4,维护专栏专题13个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次,根据所留电话,致电公开申请人,对方为在校学生,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做研究,已提供给对方。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责任、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及时清理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规范发布文件制度。

(四)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做好各栏目更新、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努力做到让公众一目了然,查看信息方便、快捷。立足职能岗位,及时回复群众关切,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负责把关各科室配合落实共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制度建设,抓好落实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工作行为。

3.完善公开载体,推行工作

为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我局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网站,通过网站后台管理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二是及时发布相关政务动态,为社会和百姓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4

25.84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操作方法和流程不够规范。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规范发布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发布实效性,提高发布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原文下载:宜春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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