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春市内审人才库特聘审计师
审计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三区”审计局,局各科室、局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宜春市内审人才库特聘审计师审计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宜春市审计局
2023年6月21日
宜春市内审人才库特聘审计师审计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江西省审计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引导我市内部审计人员、行业专家服务我市审计工作,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推动全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审人才库是指从我市重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中,遴选出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作为全市内部审计人才,组织建立的具备基本审计业务能力的群体。
第三条 特聘审计师是指在内审人才库中遴选出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作为特聘审计人才,组织聘用的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群体。
第四条 审计顾问团是指在特聘审计师中遴选出具备一定条件的行业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作为审计顾问,组织聘请的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群体。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五条 内审人才库、特聘审计师、审计顾问(以下简称“三类人员”)需要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和支持审计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三类人员”实行递次逐层设立条件并认定资格。
第六条 内审人才库的准入条件是:年龄原则在5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地理测绘、环境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审计业务,至少参与宜春市审计机关组织的审计项目3次或至少从事现场审计的审计时长超过2个月。
第七条 特聘审计师的准入条件是:年龄原则在5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地理测绘、环境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知识,审计业务能力较突出,至少参与审计机关组织的审计项目5次或至少从事现场审计时长超过5个月。纳入银龄审计团的退休专业审计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视情聘为特聘审计师。
第八条 审计顾问团的准入条件是:年龄原则在5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地理测绘、环境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正科级及以上,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以上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在所属行业领域属于权威专家、学者。
第三章 入选程序
第九条 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由市审计局内审工作牵头科室每半年摸排一次,分层分类提出“三类人员”候选名单。
第十条 推荐。由市审计局商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宜春市内审人才库推荐表》(见附件1)、《宜春市特聘审计师推荐表》(见附件2)、《宜春市审计顾问推荐表》(见附件3),由相关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到市审计局。
第十一条 入库。市审计局根据个人意愿及其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分类纳入“三类人员”。
第十二条 颁证。市审计局对符合条件,纳入管理的对象发函告知所在单位,并为“三类人员”颁发聘任证书。“三类人员”不重复聘任,聘任的类别就高不就低。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根据市审计局工作安排,“三类人员”均可参与重大或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或审计调查,撰写审计论文、优秀审计案例,提出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审计顾问还可参与审计法规、审计制度的研究、制订和审计理论、审计科研课题的调研,参与审计项目审理等工作,讲解传授相关专业知识。审计顾问同时聘为宜春市审计特约监督员,负责监督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三类人员”不改变单位所属关系,其工资、福利、奖金等仍由本人所在单位负责,在参加审计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出差补助、加班餐补助等由市审计局按照规定给予报销。
第十五条 “三类人员”在市审计局参与项目审计工作的,可参与审计项目后撰写的审计论文、优秀案例成果的共享,经市审计局同意,可联合署名在相关刊物及平台上发表经验成果。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培训管理。市审计局每年结合中国审计协会、省审计厅、本局等单位举办的各类审计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三类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七条 动态管理。市审计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三类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学习有关政策文件,通报审计工作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三类人员”每年集中聘任1-2次,以其聘书确定的聘期为一个服务期。服务期满可以根据需要继续聘任;服务期内因故不宜继续担任的,可向其所在单位或市审计局书面申请解聘。对违反法律、审计纪律和规定的直接解聘,并依法依规转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服务期内,市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三类人员”的实际情况,提出其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安排,并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通知其参与相关审计工作,“三类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
第二十条 纪律要求。
(一)参加审计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其他廉政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以及市审计局工作纪律和有关制度规定。
(二 )积极参加市审计局组织的相关审计工作。
(三)以“三类人员”身份应邀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时,应当事先征得市审计局同意。
第七章 年终考核
第二十一条 市审计局每年根据内审人员考评方案对“三类人员”分类进行考评,评选出若干名先进人员,并通报给其所在工作单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意见由市审计局内审科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宜春市内审人才库推荐表》
2.《宜春市特聘审计师推荐表》
3.《宜春市审计顾问推荐表》
附件1
宜春市内审人才库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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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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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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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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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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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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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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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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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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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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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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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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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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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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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经历 (从审经历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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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审计(财会)相关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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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本人承诺以上所有资料及所附证明文件均属真实。 本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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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宜春市特聘审计师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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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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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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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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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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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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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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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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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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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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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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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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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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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经历 (从审经历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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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审计(财会)相关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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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本人承诺以上所有资料及所附证明文件均属真实。 本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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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宜春市审计顾问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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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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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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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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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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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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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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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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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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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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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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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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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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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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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经历(从审经历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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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审计(财会)相关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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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本人承诺以上所有资料及所附证明文件均属真实。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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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