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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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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宜春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 

2、向市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3、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在市长领导下,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审计监督县(市、区)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审计监督市直部门、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4)审计监督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审计监督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6)审计监督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统一部署,审计监督中央、省驻市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建设项目。 

8)审计监督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9)审计监督由国家规定对市国有控股企业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事项。 

10)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4、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5、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协助管理县(市、区)审计负责人。 

6、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监督对象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为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91人,其中:在职人数55人,包括行政人员48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宜春市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12.67万元,较上年增加19.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1.6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32%;上年结转1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612.67万元,较上年增加19.5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0.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9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7.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7万元;项目支出7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01%,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5.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1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9.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1%;住房保障支出47.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6%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47.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84%;日常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9.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8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宜春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1.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32%,较上年增加19.73%。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94.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04%,较上年增加16.5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159.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8%,较上年增加60.6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8%,较上年增加13.2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宜春市审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宜春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89.68万元,其中:办公费4.25万元,较上年增加7.32%;水电费3.72万元,较上年增加7.2%;邮电费4.96万元,较上年增加7.36%;差旅费15.34万元,较上年增加7.27%;会议费2.54万元,较上年增加7.17%;物业管理费0.41万元,较上年增加5.13%;一般维修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6.38%;培训费1.3万元,较上年增加7.44%;招待费3.84万元,较上年增加7.26%;劳务费0.06万元, 较上年增加0.06万元;福利费6.79万元,较上年增加7.27%;工会经费3.01万元,较上年增加7.12%;退休人员公用支出0.6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其他交通费用39.8万元,较上年增加11.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较上年增加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宜春市审计局采购计划安排59万元,均为采购货物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2017年底宜春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总额1354.21万元,其中①流动资产489.09万元(货币资金174.08万元、应收账款2.26万元、其他应收款1.39万元、预付账款311.36万元);②固定资产865.12万元(通用设备560.8万元、家具用具81.77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0.26万元、专用设备2.29万元)。上述资产都在正常使用,未出现闲置、报废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考核的项目支出有一个:审计专项经费300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121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7万元。2018年通过开展相关审计业务,维护我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宜春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6.8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此项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38.84万元,比上年减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将继续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和标准控制各项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鼓励审计人员赴各县、市开展审计业务乘坐火车、客车等交通工具。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此项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宜春市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是指审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支出:是指审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审计业务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项)支出:是指审计部门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审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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